新華財經莫斯科1月31日電(記者安曉萌)俄羅斯法律信息網30日發布一份法律文件,內容涉及如何具體落實總統普京早些時候簽署的有關回應西方石油限價措施的命令。
文件由總理米舒斯京28日簽署。依據法令,俄能源部必須依照與俄財政部達成的協議,在3月1日前批準出口石油價格監測程序。
另外,出口俄羅斯石油和石油產品的個人或法人有義務監控在延伸至終端消費者的整個貿易環節是否有使用限價機制的行為。如果發現違法行為,必須在規定期限內通報海關當局和能源部。如果海關在核查過程中查出,將叫停出口,直至涉事方予以糾正。
俄能源部本月10日稱,俄方拒絕與以任何形式遵守西方限價措施的貿易商合作;西方國家對市場機制的非法干預影響了世界能源安全、穩定地供應,有關國家應共同努力加以修正。
歐盟成員國2022年12月初就對俄海運石油出口設置每桶60美元的價格上限達成協議,七國集團和澳大利亞宣布與歐盟實施同樣限價政策。普京當月簽署命令,要求禁止向在合同中直接或間接使用設置價格上限機制的外國法人和個人供應俄石油和石油產品。
這一總統令自2023年2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7月1日。其中,石油供應禁令將依據總統令自2023年2月1日起直接生效,石油產品供應禁令的生效日期則由俄政府確定,但不得早于總統令生效時間。
編輯:劉潤榕